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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 Owens:出格的人做出色时装

发表于:2024-12-23 作者:超级靓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23日,善意的恶作剧长发过肩,皮肤黝黑,身材健美,紧身的T恤藏不住发达的肱二头肌来自美国加州的Rick Owens酷似摇滚歌手Iggy Pop的翻版。时装迷为他贴上了一系列标签:肌肉猛男,双性恋,哥特设计师,

善意的恶作剧

长发过肩,皮肤黝黑,身材健美,紧身的T恤藏不住发达的肱二头肌来自美国加州的Rick Owens酷似摇滚歌手Iggy Pop的翻版。时装迷为他贴上了一系列标签:肌肉猛男,双性恋,哥特设计师,变态……

Owens的叛逆形象为他招致了许多误解,不过事实上他也确实没少做坏事。2002年,《i-D》杂志发表了一张Owens的自拍像:图中,赤身裸体的他在对着另一张裸照中的自己撒尿。2006年,佛罗伦萨时装周Pitti Imagine邀请Owens设计一件装置作品,结果他送给组委会一具自己的仿真蜡像,不着上衣,对着一面镜子小便。事实上,这具蜡像本是为Owens在巴黎的住所准备的,只是他想让Pitti Imagine为自己买单。("那个东西要2万欧!"他曾淘气地说,"尿尿是我爱用的主题。")

"我试图展示的是我爱闹事的那一面,但我的本意是好的,我本人不像有些人想的那么激进。"在《外滩画报》的邮件采访中,Owens为自己辩护道,"人们觉得我是很严肃地在做那些事,殊不知我只是在恶作剧。"

衣如其人,Owens的时装设计也和他本人一样惊世骇俗。大约五年前,当时尚界还沉浸在1960年代的愉悦氛围中,Owens推出了令他名声大噪的暗黑风格柔软的水洗皮革,支离破碎的衬里,弧度优美的斜裁外套,还有无处不在的各种黑和深灰。倘若用三个词来形容他的发布会,那就是"外太空"、"哥特"和"恐怖电影"。模特高耸的发髻犹如两根天线,长长的裙摆盖住鞋子,让人产生幽灵在漂浮的幻觉。

不过,如果你以为这样的衣服代表的只是小众的品位,那你就错了,因为现年49岁的Owens已成为当今最具国际影响力的美国设计师之一。《纽约时报》称他"或许是时尚界之中被最多人抄袭的设计师"。Owens那些签名式的设计元素,诸如蜿蜒的拉链、蛛网T恤以及薄如第二层肌肤的机车手皮衣等,在过去几年蔚然成风,出现在了不计其数的其他品牌的系列里,从Alexander Wang到Rag&Bone,从Topshop到American Apparel。他的影响力直接从伸展台延续到高街,并进一步启发了亚洲设计师,如Damir Doma和Julius。

对此,连卡佛的时装总监Sarah Rutson也深有体会:"2007年,我们刚在北京开店时就引进了Rick的系列。我以为我们要经历很长一段时间的启蒙期,毕竟当时的中国消费者还停留在只关心大牌的阶段。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还没作任何努力,Rick的衣服就全部卖光了。"

截止今年,Owens在全球拥有5家独立店铺,年销售额达3000万欧元。对于一个直到37岁才成立个人品牌的设计师来说,这是不小的成就。他是怎么做到的?

从驳样到上门推销

Rick Owens的故事开始于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叫作Porterville的小镇。他的父亲是一名社工,母亲则是一名教师。高中毕业后,他前往洛杉矶生活,在奥蒂斯艺术设计学院进修美术,但很快辍学。"我被艺术界的学究气氛吓坏了,我认为自己太笨,做不了艺术,但我可以做时装。"Owens回忆道,"我的父亲希望我有一技之长,就这样,我报名参加了洛杉矶贸易技术大学的课程,成为了一名打版师。"

其实早在天主教高中读书期间,Owens就对时尚产生了浓烈的兴趣。《Vogue》法国版上的Thierry Mugler广告令他着迷,早期为他带来灵感的还有歌剧。"我是听瓦格纳的《尼伯龙根的指环》长大的。"他说。

入行的头几年,Owens在洛杉矶的一家致力于驳样的成衣公司工作。对大牌服装进行拆解、描摹并复制的经历让Owens掌握了过人的剪裁功力。 Owens臭名昭著的夜生活经历也来自于那段时期,他不仅吸毒、酗酒,还频频光顾色情酒吧,和变性人打成一片。用他自己的话来,那些年的堕落"测试了我身体的极限"。

创业前期,Owens认识了他现在的妻子,以奇装异服著称的法国人Michele Lamy,当时她是洛杉矶当红餐厅Les Deux Café的老板。37岁时,Owens终于自立门户,在好莱坞大道开设了一间小小的工作室,手下只有两名员工。如何进行最初的品牌推广?Owens的方式是一不投放广告,二不接触时尚媒体,而是亲自把作品带去见零售商。"用'挨家挨户地推销'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他说。不久,洛杉矶的Maxfield时装店、波士顿的Louis Boston还有纽约的Linda Dresner都能看到Owens的产品了。他低调的朋克时装顺利地赢得了地下摇滚爱好者的喜爱,Courtney Love便是其中之一。

珠宝设计师Loree Rodkin至今仍记得Owens的第一个系列:"那是我见过的最时尚的系列,是成衣,但看上去却有高级定制的质感。我买了10样东西,有T恤、皮衣和鱼尾半裙。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那些衣服。"时尚作家Lee Carter第一次见到Owens是1996年在纽约的Mercer酒店。恰逢时装周,Owens在他酒店的客房内向编辑和买手另类杂志。"他酷酷地向我们介绍每件衣服的细节,我知道,他走红是迟早的事。"Carter后来写道。

确实如此。2002年可说是Owens事业的突破之年,《Vogue》美国版赞助了他的第一场发布会,此后他又一举夺得美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的"Perry Ellis年度设计新秀"大奖。当人们以为一颗纽约时尚新星诞生之时,Owens却做出了前往巴黎的决定。他接到了来自法国老牌皮草时装屋Revillon的一纸合约,而Lamy也早就对管理餐厅心生厌倦。看来,穿越大西洋在所难免,只是谁都没想到,这一去就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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