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迪汽车有限公司提出“善意补偿”,是回避产品质量问题?
原标题:泰迪汽车有限公司提出"善意补偿",是回避产品质量问题?
■新闻回放
4月25日,本报刊发消息《福特轿车质保期内出故障 车主要求更换发动机遭拒》;5月8日,本报刊发消息《福特轿车质保期内出故障续:泰迪汽车有限公司系霸王条款》,先后对市民王先生在内蒙古泰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4S店)花25.8万买了一辆2011新款蒙迪欧致胜轿车在质保期内发动机出现故障、车主要求更换发动机遭拒一事进行了报道。
■最新情况
5月7日,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就此事曾表态4S店的维修政策既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符合国家的三包政策,是霸王条款。对此,在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第一次调解过程中,4S店的负责人称可以进行"善意赔偿",包括赠送保养、轮胎等内容。5月22日,王先生告诉记者:"福特4S店负责人坚称绝对不会进行现金补偿。我想弄明白'善意补偿'到底是什么概念?难道商家就是回避轿车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想用赠送保养的方式打发消费者吗?"
■焦点关注
采访中记者得知,王先生购买的该款福特轿车出现类似问题并不只是个例,除此之外,还有两位消费者遇到同样遭遇,其中一位消费者甚至在更换发动机中缸和附件后遭遇无法办理过户的尴尬。为此,泰迪汽车有限公司还曾经为王先生提供一份证明,证明上明确写有"由于发动机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中缸及附件……"王先生称:"既然已经承认轿车存在质量问题,为什么经销商就是不肯接受现金补偿的要求?难道消费者必须接受4S店单方面提出的维修政策?"
目前,王先生已经与另外两名消费者取得联系,正在协商是否将福特汽车厂家以及经销商告上法庭一事。
■一追到底
5月22日上午,记者再次就此事来到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采访。该协会郭蓉萍秘书长称,针对此事,消协会再次进行调解,消费者可以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果4S店拒绝消费者的赔偿要求,仍然坚持自己制定的维修政策,那么王先生可以走法律程序提起诉讼,以维护消费者的正常权益。文/本报记者 王晓博 实习生 杜 玮